今天在網路上看到一個新聞,相信你身邊一定有朋友是購買「南山」的醫療險。 這樣的一則容易發生在你我身旁的事情,請轉達給你的朋友。請身旁的朋友好好的注意與小心,避免類似情況發生。若自己的保險遇到這樣的事情而保險公司不理賠的話,會有何感受?
台中市吳小姐16年前投保南山人壽醫療險,去年及前年兩眼先後因白內障到眼科診所手術,業者卻指診所非醫院,不符契約規定,雖經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調解也拒賠。南山人壽則表示,是依約行事,也願通融給付半數,但遭拒絕。衛生署表示,合法診所也可動白內障手術,不限醫院。金管會保險局申訴組長施瓊華表示,雙方主張都有依據,將召集保險公司討論具體統一處理原則。投訴組
吳小姐說,1995年向南山人壽投保,前年7月因左眼視力變差,到眼科診所就醫,經診斷罹患白內障,在醫師建議下,進行白內障摘除及人工水晶體植入手術,事後向南山請領兩萬元保險理賠,業者卻以診所不是醫院,不符契約約定須在醫院進行手術而拒賠,經多次抗議後,南山才願給一萬元慰問金,她因不想再爭議而接受。
去年8月,吳小姐右眼也罹患白內障,因信任原診所,再次接受動刀治療,卻又遭南山人壽以相同理由拒賠,經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申訴,也獲建議業者應理賠,南山卻仍拒賠。吳小姐痛批,「都一樣是動手術,拘泥文字拒賠,實在是欺負人!」
診所合法具資格
對此,南山人壽公司市場行銷部新聞科表示,保戶在診所動刀,確實不符契約條款,但第一次手術後,已酌情融通給一萬元,第二次爭議,也願給一萬元,但保戶無法接受。
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,醫療機構雖分診所、醫院,但不限醫院才可動手術,診所若有設備且具合法資格,也可動刀。
經記者向台中市衛生局查詢,為吳小姐開刀的診所,即具備此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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